美团在郑州市场被曝出垄断商户,又在给自己下套?
2018-08-15 11:4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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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中国财经观察网

来自:中国商网

“一块吃”“50元优惠券组合”“立减30元超值优惠”……7月23日,滴滴外卖在河南郑州正式上线运营以来,与美团、饿了么之间疯狂的“补贴大战”一触即发。

依托庞大的用户基础和钜惠补贴活动,上线首日,滴滴外卖就吸引了近万家商户入驻。而面对新对手的冲击,一向不示弱的美团外卖除了以同等补贴活动回应外,还拿出了让平台人气商家签订《独家战略协议》的“杀手锏”,但这一举措随即引发颇多争议。

据工人日报报道,半年前,小刘和朋友共同在郑州经营起一家煎饼店,并入驻了美团外卖平台,店铺开张以来,因为口碑不错,在美团上的业绩也相当喜人,平均每天能走100多单。但让小刘郁闷的是,自7月下旬以来,小刘发现自家店铺在美团外卖的订单突然减少到80多单。

而老顾客接连打来的询问电话让小刘恍然大悟。原来,7月23日起,每逢用餐高峰期,美团都会把小刘的店铺置休,且无法手动恢复,高峰期顾客无法在美团App上搜索到小刘的煎饼店,销量也就无从谈起。小刘说:“像这样强制置休一天有三次,早晨、中午、晚上用餐高峰期都不能营业。”

美团为什么要这么做呢?小刘介绍说,就在滴滴外卖入驻郑州前夕,美团的业务经理曾劝说他们签订一份《独家战略协议》。签订这份协议后,美团承诺会对商户给予一定“扶持”政策,提高他们在美团的排名,但前提是商户不能再上线其他平台。

因为觉得“独家合作”的要求不合理,小刘拒绝了签订这份“卖身契”,并且同时入驻了滴滴外卖。除了小刘的煎饼店,在郑州有相似遭遇的店铺不在少数,而且当地媒体梳理发现,这些店铺有一个共同点:均是美团平台的人气较高的商家。而这一现象在小刘和不少商户看来,就是美团针对拒签协议商户采取的卡压、关停措施。

对于商户的质疑,美团App回应称,这些商户之所以被置休,主要是因为配送运力紧张。

但耐人寻味的是,每条发送给商家的置休消息都提示商户联系其业务经理。

而事实上,美团要求商户签订独家合作协议的做法并非在郑州市场的独创,值得注意的是,自2016年以来,全国多地媒体报道了美团在市场竞争中采取的这一争议性做法。

此前有商家向媒体反映称,美团外卖平台存在垄断合同条款。如果商家跟美团签约,那么就不能入驻其他外卖平台,否则会被下线。更有商家反映,其所在的店铺已经因为与其他外卖平台签约而被“置休”。

另据反映,所谓的独家协议指的是与美团外卖签订的合同中的一项补充约定。合同显示,该条约是非必填项,如入驻商户同意该项而后违反约定,应返还美团给予商户的服务费优惠,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。有商家表示,如不签“独家协议”,美团外卖就会“涨点”,“正常营业额扣点18个点,不签好像是20多个点,这样下来就没必要做外卖了,就一点都不赚了。”

除了商家的说法,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一份报告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。报告显示,美团、大众点评等九家电商平台,与用户签订合同时出现不利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强势条款。

据了解,强势条款主要表现为16大类问题,如“网络运营者单方滥用协议条款变更修改权利”、“豁免自身信息安全保障义务”,以及“收集、使用用户信息违反合法、正当和必要性原则”、“网络经营者排除用户合理赔偿的权利”,甚至“未经协商擅自想网络用户发送商业信息”和“限制或排除网络用户需求法律救济的权利”等。

值得注意的是,2017年,浙江省金华市监管局曾根据《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》,认为美团这一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,依法予以处罚,罚没金额52.6万元。但在其他地方,多是被工商等监管部门约谈后不了了之。

有业内人士表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二条规定: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,应当遵循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诚信的原则,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。美团利用自身优势,采取威逼利诱模式逼迫商户签订协议,意图通过协议影响用户选择,达到妨碍、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服务正常运行的目的,涉嫌不正当竞争。对该不正当竞争行为,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,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,依法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并处罚款。

(综合自:工人日报、PConline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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